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引领 构建和谐项目
刘玉莹
企业文化建设是构建和谐企业,营造和谐施工环境的重要基础,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力量。由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隧道公司承建的宝天高速BT1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认真落实局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加强企业文化的宣传贯彻,把“不断超越,永创新业”的企业精神和“求真务实,不断进取”的企业作风全面融入工程建设之中,全面实施“低成本、零缺陷”两大战略和精细化管理,全方位拓展企业文化理念,使企业文化理念展示在环境中、渗透在制度里,体现在领导者的经营思路中,融会在员工的思想行为上。
以先进文化引领,以上下左右的协调互动为重点,强化良性科学的运行机制,激发单位、部门和员工潜能,使企业的战略、文化、资源等功能耦合,协调一致,推动企业协调、健康发展。
一、开展企业文化建设,构建和谐项目经理部
为了使企业文化理念更好地内化于心、外现于形,为构建和谐项目经理部提供良好的软环境。宝天高速BT1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建立了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企业文化建设和软环境治理工作在协作队伍驻地建设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将二局的企业文化理念制作成宣传板悬挂于施工驻地,将局有关工程质量、施工规范等标牌立于施工现场,并随时注意将企业理念运用于实践当中。定期组织协作队伍员工学习企业文化理念和施工技术等培训活动,并积极为协作队伍员工提供深造学习的机会。
项目经理部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营造和谐施工环境过程中,始终把人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方针,努力使二局的企业文化向施工协作队伍渗透与传播,使协作队伍的一线员工对企业文化由抵触到认识再到认同,最终达到自觉践行,为构建和谐项目增加一股无形的内力。首先,组织企业文化理念宣讲活动。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外协施工队伍的各班组在空闲时间进行企业文化理念的宣讲,组织协作队伍员工学习局《软环境治理员工手册》及观看《长江战略》宣传片,并对各个施工班组每月进行的轮回宣讲不拘于时间和地点的限制,使企业文化的理念尽可能的默化于每位员工的心里。其次,将企业文化理念制作成宣传牌和小册子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发放给每位员工,旨在形成一种自觉感知与逐步认同的文化氛围。经过项目经理部半年多的积极努力,二局的企业文化理念已基本上渗透到职工和协作队伍员工的思想和行为当中,使他们自觉的践行企业文化理念。
在创建和谐项目、营造和谐的施工环境的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优势,加强亲情化管理,努力营造和谐的氛围。通过党员先锋模范岗、青年突击队、项目座谈会等形式,加强与职工的沟通,真正掌握职工所思所想,切实解决员工关心问题,做到经常进行职工思想分析,建立起有效的沟通交流渠道,解决职工在工作中、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积极为职工办实事。项目经理部组建以后,迅速成立了项目的党、工、团组织,切实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团结凝聚项目员工。为了更好的为项目职工特别是施工一线的技术人员提供更多的保护,项目经理部工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吸纳施工协作队伍员工编入项目工会组织。这为切实保护协作队伍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并在组建青年突击队时吸收协作队伍员工参加,使青年突击队的感召力渗透到各个层面。项目经理部在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十分重视职工的行为文化建设,在践行企业文化的过程中针对项目的实际,项目经理部严格要求职工按照公司员工行为规范来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自觉践行企业文化中的行为文化,为项目和公司在施工驻地树立一定的良好形象。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和谐施工环境,项目经理部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工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员工文化生活,陶冶员工精神境界。
为包括施工协作队的所有职工订阅了《环球时报》、《参考消息》、《南方周末》、《北京青年报》、《陕西日报》、《宝鸡日报》、《新华文摘》、《求是》、《党支部书记》等多种报刊,并将局的《二公局》定期的分发于施工一线员工,让他们及时了解二局其他的工程建设最新情况。购置了卡拉0K音响、电视机、乒乓球桌、篮球架、羽毛球和足球等,同时积极组织大家开展丰富多彩的自娱自乐的活动。
二、坚持合作双赢理念,创建和谐劳动关系
项目部与外协队伍的合作是在市场激烈竞争、施工生产规模不断扩张和企业发展自身的需要的条件下,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以经济为目的、以合作双赢为纽带走到一起的。项目综合管理中必然包括了对协作队伍的管理。
那么,如何处理好项目经理部与协作队伍的关系呢?一是要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二是要建立在一定的规则基础之上,三是要重合同、守信用,落实承诺。不论项目部还是协作队伍,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双赢是以合作为前提,它既是纽带也是一种最好的结果。但是,合作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合作双方相互合作的关系、互补关系、协调工作关系、协同配合关系等等,体现了共谋利益、共谋发展的过程。因此,只有一个密切合作、良好共谋的关系过程,才会最终实现双赢。
(作者单位:中交二公局隧道工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