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会 简 介
中国交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简称中国交通职工政研会,在对外交往中称中国交通职工文化建设协会,成立于1986年,为中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中国文化建设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
中国交通职工政研会在交通运输部党组领导下,是组织和推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交通运输行业文化建设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属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本会宗旨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遵守我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结合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和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和行业文化研究,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交通运输行业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交通运输职工队伍,发展交通运输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
中国交通职工政研会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研究方向,在全球化、信息化和工业化的新形势下,努力发挥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思路,开辟新途径,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积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和成果推广工作,使思想政治工作在形成共同思想基础、振奋职工精神,凝聚职工力量、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交通运输行业中发挥基础性作用,认真履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思想库”和“智囊团”职责,努力当好部党组和交通运输行业各级党委及行政部门的参谋和助手。
中国交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交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是在交通部党组领导下,组织和推动交通系统干部、职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群众组织,属社团法人。
第二条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密切联系交通系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为全面提高交通系统行业文明程度和职工队伍素质,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服务。
第三条 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路线,依据交通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和职工思想的变化,本着继承、借鉴、创新相结合的原则,着力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培育新典型,积极探索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途径和方法。
第四条 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营造民主、平等、团结的研究氛围,鼓励干部、职工解放思想,认真切磋,在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
第五条 坚持面向基层、为基层服务的原则,研究活动以基层为主,研究课题以当前为主,研究目的以应用为主,把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疑点,作为研究工作的重点,并作一些超前课题的研究。
第二章 任 务
第六条 根据部党组的中心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交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和成果推广活动。
第七条 组织和推动思想政治工作者经常深入职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及有关部门反馈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 组织思想政治工作者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结合交通思想政治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创新。
第九条 指导与推动各分会从各自特点出发,开展各具特色、形式多样、切合实际的思想政治工作研讨活动,逐步使分会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十条 表彰和奖励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单位和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和奖励优秀研究成果。
第十一条 办好本会会刊《交通政工研究》,编辑出版思想政治工作的信息和研究资料,介绍兄弟部委、省、市开展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成果和经验。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二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下列团体,提出申请,经本会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
1.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团体;
2.部属一、二级企事业单位(包括双重领导单位)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团体;
3.交通系统有关行业性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团体。本会不吸收个人会员。
第十三条 会员的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研究、培训、会议等活动和取得会刊、资料的权利;
3.有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4.会员有退出的自由。
第十四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章程;
2.执行决议,积极参加活动,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3.按时交纳会费。
第四章 机 构
第十五条 本会设理事会。理事由团体会员单位推荐产生。理事会每届任期四年,其任务是:
1.审议工作报告,确定工作任务;
2.制定和修改章程;
3.协商推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
4.审议会费收支情况的报告。
第十六条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组成。讨论工作安排和研究活动计划,讨论决定会员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提案。本会聘请顾问若干人,必要时可聘请名誉会长。
第十七条 常务理事会设精干的办事机构,在秘书长主持下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八条 本会终止需经交通部党组批准,并报上级政研会备案。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九条 本会经费主要来源:
1. 申请行政拨款;
2. 团体会员单位交纳会费;
3. 社会赞助和其他收入。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
中国交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秘书长工作条例
在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国际形势发生了新变化,高科技迅猛发展带来了新情况,经济全球化,特别是加入WTO面临着新形势,交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其研究工作,提到了更加突出的地位,对中国交通各级政研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总结中国交通职工政研会多年的实践经验,借鉴学习其他协会的成功做法,为了使政研会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证在加强交通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现制定中国交通职工政研会秘书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国交通职工政研会秘书长的工作,充分发挥秘书长的作用,组织和推动交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研究,促进交通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交通系统各级政研会秘书长的工作及其活动。
第三条 政研会设常务理事和理事,聘请顾问,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可由副会长兼任或专设秘书长。
第四条 政研会年会闭会期间,政研会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领导下,主持政研会的日常工作,负有组织建设、贯彻决议、规划工作、落实任务、组织协调、服务基层的重要职责。
第五条 政研会秘书长要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承上启下,开拓进取,奋发努力,做好工作。
第二章 政研会秘书长的主要工作任务
第六条 调查研究。针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每个时期的重大问题、现实状况及职工心态,组织有关方面的力量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提出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的调查报告,提供党政领导作指导工作的参考,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七条 理论探讨。坚持以应用研究为主,紧贴交通建设,紧贴行业实际,紧贴职工心态,针对热点、难点和疑点问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组织召开各种专题研讨会,形成好的研究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八条 推广经验。发现培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交通行业文明不断提高。
第九条 培训干部。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党委书记、政工干部和理论骨干的培训,提高政工队伍和研究骨干的思想政治素质。
第十条 自身建设。加强研究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使研究会成为精诚团结、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战斗集体。
第三章 政研会秘书长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第十一条 刻苦读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思想路线,具有一定的思想理论和研究写作水平。
第十二条 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宣传思想工作及其理论研究,甘愿为政研会工作做奉献。
第十三条 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和实事求是的务实精神,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开拓进取、奋发努力、扎实工作。
第十四条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活动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第十五条 团结同志,勤政廉洁,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同心协力,做好工作。
第十六条 有调查研究的基本功,情况明,干劲足,多谋善断,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决策水平。
第四章 政研会秘书长的工作重点及工作方法
第十七条 抓规划,求落实。按照中央精神和部党组要求,立足全局,面向基层,统筹制定政研会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执行和落实的有力措施,保证规划和计划的实现。
第十八条 抓调研,出成果。政研会的生命在于研究,目的在于应用。政研会的工作要始终坚持调查研究,强化对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难点、热点、疑点问题的应用研究,创出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推广应用,指导交通实践。
第十九条 抓基层,打基础。一定要把基层政研会建设好。加强领导,培养研究骨干,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专题研究和班组的群众性研究活动,为研究会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二十条 抓服务,办实事。面向基层,搞好服务,协助党委和各级思想政治工作者排忧解难,为职工多办实事,真正取得职工和党政干部的拥护和支持,增强政研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第二十一条 抓班子,带队伍。秘书长要心胸开阔,谦虚谨慎,善于做好团结协调工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注意发现和培养提高一批热爱政研会工作的积极分子,不断充实政研会工作的骨干。
第五章 政研会秘书长应坚持和发扬的“五种精神”和优良作风
第二十二条 政研会秘书长要坚持和发扬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不懈奋斗的“五种精神”,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精神;知难而进、一往无前的精神;艰苦奋斗、务求实效的精神;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
第二十三条 政研会秘书长要坚持和发扬我们党的优良作风:调查研究的作风,深入群众的作风,乐于服务的作风,民主商量的作风,勤俭办事的作风,扎实工作的作风,谦虚谨慎的作风。
第二十四条 政研会秘书长要把坚持和发扬“五种精神”和党的优良作风,贯彻于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和实际工作之中,使之成为政研会的精神力量。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中国交通职工政研会秘书长工作条例中秘书长的含义,主要是指部政研会、各分会以及基层政研会副会长兼任秘书长或专设的秘书长、副秘书长。
第二十六条 各级政研会可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中国交通职工政研会秘书长工作条例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由中国交通职工政研会负责解释。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交通政工研究》编委会名单
主 编
何建中 交通运输部体法司司长 部文明办主任 交通政研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主编
谷秀英 交通运输部体法司副巡视员 部文明办副主任 交通政研会副秘书长
编 委
高 烽 四川省交通厅厅长 地方交通南方分会会长
杨根林 江苏省交通厅副厅长 地方交通南方分会副会长
张月斌 湖北省交通厅纪检组长 地方交通南方分会副会长
任明英 山东省交通厅副厅长 地方交通北方分会会长
陈永久 河北省交通厅副厅长 地方交通北方分会副会长
马云洲 黑龙江省交通厅副巡视员 地方交通北方分会副会长
梁晓安 交通部海事局党委书记 海事分会会长
王永明 交通部救捞局党委书记 救捞分会会长
黄 强 长江航务管理局党委书记 航务分会会长
李伟红 长江航道局党委书记 航道分会会长
孙立成 中国船级社党委书记 船检分会会长
钟 阳 中国交通通信中心党委书记 通信分会会长
陆海祜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公司党委书记 港口分会会长
朱宝学 大连港口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 港口分会副会长
于汝民 天津港务集团公司党委书记 港口分会副会长
张富生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党组书记 远洋分会会长
陈德诚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工会主席 海运分会会长
孟凤朝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中交分会会长
王 镭 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党委书记 航运分会会长
刘文杰 中国公路协会秘书长 公路分会会长
谢家全 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路分会会长
责任编辑
安 毅 交通政研会《交通政工研究》编辑
夏 星 交通政研会办公室主任